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跨县以上行政区域调运林木种子应当附有林木种子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或者复印件,同时应当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