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汾河流域的干流、支流、泉源、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