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使用土地或者进行临时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