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工矿型城镇的建设,应当以产业多元化和新型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增强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