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反映行业和会员的合理诉求,调解旅游纠纷,主动发挥引导、服务、交流、协调、监督作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