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