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对暂扣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造成车辆或者物品遗失、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