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四章 保护与开发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开发旅游资源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并重,坚持可持续发展。旅游资源开发,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6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