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以及商业楼宇、住宅区、工业区等封闭管理场所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

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