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文化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标准依法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旅游标志的地方标准。

支持和引导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景区、景区村庄按照地方标准设置标志。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