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八条有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规划许可,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