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枸杞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质量监管第二十条已废止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枸杞种苗生产、检疫、运输和使用管理,规范枸杞优良品种繁育、示范和推广。枸杞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出圃和调运,应当具有苗木检验证、苗木检疫证和苗木产地标签。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