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适用本条例。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