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第六章 保障和表彰奖励第三十八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对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省级国家安全机关制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