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