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六条已修改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生产生活服务事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