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保障。

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