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关于游行示威的若干暂行规定》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即行废止。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