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新建4层以上商品房、保障房等住宅应当安装电梯。新建12层以上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得少于2台,其中应当设置1台能使用医用担架车的电梯。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