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自治县县城、乡镇集镇、村寨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应当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