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