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气候资源,是指能被人类生产和生活所利用的太阳光照、热量、云水、风、大气成分等自然物质和能量。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