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省社会科学规划部门应当通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立项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科学普及理论研究与应用。

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支持和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加强智库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公众提供社会科学普及产品和服务。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