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尚未生效

监狱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执勤人员遇有罪犯暴乱、脱逃、拒捕、行凶、抢夺武器或者实施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经警告无效,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使用武器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情况。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