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尚未生效

监狱工作应当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坚持依法管理,尊重和保障人权,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