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第一百零五条尚未生效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第一百零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