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