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一章 附则第八十一条有效国家对边境地区与接壤国家边境地区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