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