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