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4年6月13日
- 施行日期
- 2024年6月13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4年4月17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29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二十三条。
二、删去第二十四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