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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章 养殖业

第二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水产品生产基地和重要养殖水域、滩涂的保护。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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