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和《抚顺市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施行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4年4月24日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和《抚顺市水库工程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