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未标注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至第六十一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

本决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修改、废止的决定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