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
2026年4月2日
施行日期
2026年4月2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6年2月5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6年3月26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