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行政法规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公布日期
- 2023年2月14日
- 施行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和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
本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