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2年6月16日
- 施行日期
- 2022年6月16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动物
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条例》的决定
(2022年4月26日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31日辽宁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