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0年9月30日
施行日期
2020年10月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0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2007年9月26日第十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