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管理条例》等3部单行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
2024年6月11日
施行日期
2024年6月1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4年4月20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29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下列3部单行条例:

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管理条例》

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教育条例》

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