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6年8月2日
施行日期
2026年8月2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

条例》的决定

(2026年6月3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6年7月23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邯郸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废止〈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本决定经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