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5年12月9日
- 施行日期
- 2025年12月9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5年10月29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2005年3月11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14年4月24日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14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包头市殡葬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