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国家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12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