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二条

有效

国家鼓励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开展绿色设计,推动绿色设计应用。

电器电子、机动车等产品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有害物质源头减量和替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