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第二节 清洁生产第九百六十条有效国家鼓励通过开展绿色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等措施,从源头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产生、排放,推进清洁生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九百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九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