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九百五十条有效国家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加大对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领域重点项目的财政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九百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