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九百四十八条有效国家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绿色低碳产品标准实施和认证结果、标识信息的使用与效果评价。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九百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九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