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九百三十八条有效本编适用于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九百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