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六条

有效

开采矿产资源前,采矿权人应当依法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矿区生态修复。

采矿权人应当按照规定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门用于矿区生态修复。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