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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七章 生态修复

第九百二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生态修复活动,以及依法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态修复活动,应当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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