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九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履行绿色低碳发展义务,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